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食药监办电〔2015〕14号 |
2015年09月23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近,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以月饼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近期,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侦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一些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仍然高发。为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排查和治理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现就“两节”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月饼等食品,继续强化节令性食品安全监管
二、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继续强化监督检查
三、突出高风险食品品种和重点项目,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四、突出案件查办,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突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强化社会共治
六、突出责任落实,强化应急值守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联 系 人:食监二司 张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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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4 信息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法律法规
- 1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 2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431号建议的答复
- 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通知
- 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
- 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6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 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 8 关于印发《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通知
- 9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793号建议的答复
- 1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