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召开全省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汇报会,迎接省教育厅教学工作巡回诊断检查。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教育厅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出台一系列举措,深入推进高校教学改革。其中,深入开展巡回诊断检查就是一项重要举措。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被确定为接受巡回诊断检查的第一批高职高专院校。在校期间,专家组将依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听课观课、师生访谈座谈、考察教学设施、查阅教学文件等资料等形式,既总结学校教学方面的好做法,更重要的是带着问题意识去发现查找问题,并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从而更好地促进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 与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汇报之后,先后参观了浙医药学校校史馆、现代医药物流实训基地、数码显微互动实验室、科研分中心、四明大药房、相关实训车间、中药标本馆、药学综合实训中心等教学场所。 省教育厅专家组一行将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对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为期5天的教学工作巡回诊断检查。期间,他们将对学校的教学制度建设情况、课程体系建设情况、课堂授课及学生实习实训指导情况、学生学风、考风等学业管理情况、教学评价情况、教学条件保障情况等进行巡回诊断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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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报送) |
浙医药高专学校召开全省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汇报会
发布时间: 2016-01-04 信息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律法规
- 1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 2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431号建议的答复
- 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通知
- 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
- 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6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 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 8 关于印发《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通知
- 9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793号建议的答复
- 1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