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5年 第70号) |
2015年10月13日 |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豆及豆制品、蜂产品、酒类等8类食品共51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50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4%;蜂产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7.69%;酒类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04%;薯类及膨化食品42批次,1批次不合格,占2.38%;粮食及粮食制品112批次、乳制品73批次、豆及豆制品56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甘肃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7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 11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25家,分别是: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劲牌有限公司、河北五得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双城雀巢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漯河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好丽友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安徽盼盼食品有限公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厂、河北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嘉里粮油(防城港)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营销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
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15年 第70号)
发布时间: 2016-01-04 信息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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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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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 8 关于印发《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通知
- 9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793号建议的答复
- 1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